豎鉗的吊裝形式見圖2垂直吊裝(注意豎鉗卡鋼板位置應對稱)、圖3吊裝H型鋼、圖4吊裝圓桶(卷板)、圖5附加橫梁的吊裝、圖6雙肢吊裝、圖7工字鋼吊裝、圖8三點吊裝(注意重心位置)。
4 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
4.1 當吊裝處厚度超出豎鉗的適用范圍時應更換豎鉗,嚴禁超載使用。
4.2 搬動豎鉗的手柄使鎖板推動連臂,這時鉗舌在連臂限制下處于***大開口。推動豎鉗使鋼板插入到豎鉗的鉗口直至底部,然后搬回手柄使豎鉗的鉗舌夾緊鋼板見圖9。

4.3 操作完成后檢查單只豎鉗是否在鋼板的重心位置,兩只豎鉗是否對稱放置,若放置位置不合理則需重新安裝豎鉗,檢查鋼板是否插入到豎鉗底面等,然后方可起吊。
4.4 當雙肢索具連接兩只吊鉗起吊同一塊鋼板時,有萬向吊環式的頂角不超過60°,無萬向吊環式的頂角不超過30°。而且兩只吊鉗的***大起重載荷,不得超過單只的1.5倍。
4.5 豎鉗起吊鋼板一次僅能吊一塊鋼板。
4.6 在使用過程中禁止發生下列情況。
4.6.1吊起鋼板后如有嚴重的傾斜時,應重新安裝豎鉗。
4.6.2豎鉗安裝時鋼板沒頂到豎鉗的底部,致使豎鉗吊起鋼板后僅卡住部分鋼板如圖10所示。

4.7 起吊過程中,嚴禁吊運的鋼板受到碰撞和沖擊。
4.8 吊運過程應盡量平穩,下面嚴禁站人或在物品上面通過。
4.9 標識丟失后應及時補上,避免用錯。
4.10 鋼板的被吊部位表面不允許有油污。
4.11 存放地點應防止生銹及對豎鉗漆表面的損壞。長期不用時應在各活動部位涂以油脂,其余部位涂漆。
4.12 被吊鋼板的表面硬度不得大于HB220。豎鉗不適用于不銹鋼板的吊裝。
4.13 用戶不得隨意更改豎鉗的結構。
5 報廢標準
出現下列情況之一,應更換部件或報廢。
5.1 鉗牙和支撐臺的磨損高度達原高度的1***時,應更換部件或報廢;
5.2 鉗牙有兩齒崩刃或一個齒斷裂時,應更換部件或報廢;
5.3 鉗軸的磨損量達原直徑的2.5%時,應更換部件或報廢;
5.4 鉗軸或鉗體變形達原尺寸的1.5%,應更換部件或報廢;
5.5 豎鉗整體活動不靈活,經過各滑動部位加潤滑油后任然不靈活時,應更換部件或報廢。